无公害江山白菇质量安全要求
无公害江山白菇质量安全要求 农博网 [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 ICS67.080B39
备案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605.1—2006
无公害江山白菇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点击下载)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Jiangshan enoki mushroom
Part 3:Quality and safety requirement
Part 1: Spawn
2006-03-27发布 2006-05-27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部分的3.3为强制性条款。
DB33/ 605-2006《无公害江山白菇》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 菌种;
--第2部分 栽培技术;
--第3部分 质量安全要求。
本部分为DB33/ 605-200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江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山市白菇产业化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占才水、杨明华、巫优良、胡群英、毛利荣、毛小伟、周建林、祝建忠。
无公害江山白菇
第3部分:质量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江山白菇质量安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及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包装后的商品鲜菇质量安全要求,不适用于裸装商品菇质量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2003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9687-199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199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4769-19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15569-1995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3 要求
3.1 分级指标
分级指标见表1。
表1 分级指标 单位:cm
项目特 级一 级二 级
菇体长≥11.0、≤14.0>14.0、≤17.0>17.0、≤19.0
菇盖直径≥0.5、≤1.0>1.0、≤1.5>1.5、≤2.0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感官要求
项目特 级一 级二 级
色 泽 白乳白
外 观菇体均匀、整齐,新鲜完好,无霉变、表面干燥无水渍、无杂质
气 味具有本品固有风味,有菇香气,无异味
水 分≤91.0%
3.3 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安全卫生指标
项 目指 标
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1.0
汞(以Hg计),mg/kg,≤0.1
镉(以Cd计),mg/kg,≤0.2
敌敌畏(dichlorvos),mg/kg,≤0.5
多菌灵(carbendazim),mg/kg,≤0.5
亚硫酸盐(以SO2计),mg/kg,≤50
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不得检出禁用农药。
3.4 等级差允许度
同一级菇体中无隔级菇,含邻级菇(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0%。
4 试验方法
4.1 分级指标
采用直尺和卡尺测定。
4.2 感官要求
4.2.1 色泽、外观、采用目测检验。
4.2.2 风味采用嗅闻、品尝检验。
4.2.3 水分按GB/T 14769-1993 规定执行。
4.3 卫生指标
4.3.1
砷按GB/T 5009.11-2003规定执行。
4.3.2
铅按GB/T 5009.12-2003规定执行。
4.3.3
汞按GB/T 5009.17-2003规定执行。
4.3.4
镉按GB/T 5009.15-2003规定执行。
4.3.5
敌敌畏按GB/T 5009.20-2003规定执行。
4.3.6
多菌灵按GB/T 5009.38-2003规定执行。
4.3.7
亚硫酸盐按GB/T 5009.34-2003规定执行。
4.4 等级差允许度
分级按3.1,重量采用标准称量。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同一单位生产、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条件或同时调进销售的同级菇为一组批。
5.2 抽样
从一组批的不同部位,按随机方法进行取样,抽取样品数量见表5 。
表5 抽样数量 单位:箱
产品箱数抽样箱数
≤1005
101~300 7
301~500 9
501~1000 10
≥100015
5.3 检验分类
分为例行检验和交收检验。
5.3.1
检验项目见表6
表6 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检验项目
例行检验3.1、3.2、3.3
交收检验3.1 3.2
5.3.2 交收检验
产品交收前,经单位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5.3.3 例行检验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进行例行检验。
a)变更原料供应方时;
b)栽培管理技术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交收检验与上次例行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例行检验时。
5.4 判定规则
5.4.1 交收检验对每一检验抽取的样品,按3.1、3.2的规定进行检验,凡有一项不合格,就判定为不合格。
5.4.2 例行检验对每一检验抽取的样品,按3.1、3.2、3.3的规定进行检验,凡有一项不合格,就判该批为不合格。
5.5 仲裁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按本标准检验后进行。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
6.1 标志、标签
6.1.1 箱外印或贴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 /T 191-2000 规定。
6.1.2 标签应写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重量(毛重、净重)、包装日期和生产单位或分装单位名称。
6.2 包装
6.2.1 接触菇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2.2 箱内小包装应选用无毒、透明、柔软的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袋,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9687-1998、GB 9688-1998规定。
6.2.3 外包装材料要求坚固、轻便,内壁平整光滑。
6.2.4 包装箱可采用瓦楞纸箱和塑料箱。
6.2.5 箱内衬垫应选用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的瓦楞纸。
6.2.6 每箱净重10kg~30 kg或可根据用户需要确定包装规格。
6.3 运输
6.3.1 向外调运鲜菇按GB 15569-1995规定执行。
6.3.2 不同容器分开装车,不能与有毒或有异味物混装,轻装轻卸、快装快运、防止碰撞和挤压。应有防晒、防热、防冻、防雨淋措施。
6.3.3 超过3d的长途运输要用冷藏车,温度控制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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