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重生 发表于 2023-6-27 18:11:30

司马南鼓吹“二次文革”的目的是什么?


   今晚在头条看了老Q奇谭的文章《为“文革”翻案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文章作者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这是新一届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历史问题做出的重大结论,而且,两份历史决议对文革的结论一模一样!但一段时间以来,企图否定党的历史决议,为“文革”翻案之风,在网上有愈演愈烈之势。并通过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用来否定改革,甚至公然呼吁进行“二次文革”!

   文章作者认为,鼓吹二次文革的“这种论调滥觞于2004年,后来逐步升温,在2012年前后达到高潮,随着薄王锒铛入狱戛然而止,但至今余波未平,不时有杂音冒出。而且那些为“文革”翻案,攻击改革开放的文章,已经到了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无视任何客观现实的程度。这些文章不仅对旧时代歌功颂德,就是对已经被公开审判的“四人帮”、康生也大肆翻案。如有的文章称呼江青为“旗手”,称呼张春桥为“同志”,歌颂张春桥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司马南甚至提出《论改革开放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


   那么司马南鼓吹“二次文革”的目的是什么?


   我一直认为有的人就是“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所以我赞同文章作者老Q奇谭说的——为“文革”翻案当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论处……



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定义,“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具体颠覆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中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颠覆形式包括暴力和非暴力、公开和秘密。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是指以各种方式改变人民民主专政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基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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