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一号 发表于 2010-12-29 11:12:20

灵川县工商局“打假护农保秋种秋收”成效显著

灵川县工商局“打假护农保秋种秋收”成效显著 新华网 [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   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打假保秋种秋收,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积极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工商局根据“2010年红盾护农”行动部署,利用9-10月份2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员80余人(次),检查农资业户90余家,送检抽样样品20余个。

  为确保此次秋种秋收生产期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迅速、有效、扎实地开展,切实抓出成效,灵川县工商局成立“红盾打假护农保秋种秋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处。 这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农资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资经营户,重点突出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等重要农资商品。整治的内容有四项:一是查处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二是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失效、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行为;三是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对农资商品质量、功效、使用范围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五是查处销售无产品生产批准字号、无产品登记证号、无厂名厂址的农资商品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该局一是在查办违法行为时注重抓源头、端窝点、查大案。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对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从快从严查处违法分子,树立“红盾打假护农保秋种秋收”的经济卫士形象。二是在执法检查中,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该辖区内逐乡、镇、逐点进行一次普查,一查经营资格;二是经营范围;三查产品质量。通过专项整治及到理顺经营渠道、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力争秋种生产期间不出现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三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所发挥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向辖区内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了经营户们在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时的经营手续,并对一些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以案说法,创造执法行动的强大声势,树立工商行政执法良好的形象。(杨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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