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贤一号 发表于 2011-1-6 14:41:04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 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   今年是“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之年。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的广大教师员工,以及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的同时,对教育普法工作也提出了新的目标与任务。在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总结“五五”普法规划期间,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适应新的形势与要求,转变思路、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形成了很多有益经验: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组织领导体制逐步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各地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按照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提高了对教育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和改善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省的教育行政部门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普遍实施普法工作“一把手”工程,大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也普遍建立了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上级教育部门对下级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指导工作和支持措施,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很多省市设立了教育“五五”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培训、印发普法材料、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的开展。

  (二)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得到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五五”普法规划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和改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很多地方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和课堂教学的功能,结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利用课堂教学、班队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保证了法制教育的学时,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很多学校还创造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校园法庭、法治实践等多种方式,使法制教育与学生的切身生活实践紧密结合;通过营造法治化的校园环境、校园文化等途径,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义务教育免费后,许多地方教育部门积极拓展法制教育读本、教材免费进校园的渠道,如北京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置《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为中小学免费配备;贵州教育厅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专项研究,编写了相应的指导用书,等等。学校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对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五五”普法期间,深圳、潍坊等很多地方实现了在校学生无犯罪记录。

  (三)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的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各地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很多地方将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干部、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规定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必须具备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并以开展教育法律知识水平考试等方式,巩固普法成果。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教育部和各级教育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法律学习、宣传和专门培训,使修订后义务教育法体现的新理念和新规定,迅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和社会所了解、掌握,有力配合了法律的实施工作。针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各地持之以恒地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相关法规的普及与学习,使广大学校管理者、教师普遍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学校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与意识,促进了学校安全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四)创新普法形式,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普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年龄、认知特点,很多地方积极探索各种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的亲和力和实效性。如北京聘请了知名社会人物担任“北京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形象大使”;福建、江苏等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课件大赛、中小学师生法律故事征文等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还加强与司法部门、综治委、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律师协会、法学会等单位、团体的合作,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采取以案释法、实地观摩法院审判、建立社会普法基地、组织法制教育参观等多种方式,让青少年学生接触和了解社会法治进程,在实践中建立法治观念。很多地方和学校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现代传媒,建立教育普法的专门网站、编辑制作法制教育系列动画片、开办专门的普法栏目,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内容与形式,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地方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法律进家庭等活动,加强家校合作,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网络。北京等地还采取加强司法机关、高校与中小学的合作,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任大学生志愿者担任中小学法律助理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教育资源,解决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相对短缺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进展。教育“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意义与要求。“五五”普法规划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在依法健全、完善决策机制和重要文件法律审查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体制与机制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依法监督职责,规范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的程序与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各地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吉林、山西、重庆等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大中小学发现了一批依法治校示范典型,培养了一大批具备法治理念、教育思想,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实践的校长和管理者。依法治校的观念与要求日益深入人心,已经成为学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二、教育普法工作面临的新要求

  第一,党的十七大和规划纲要把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放在了突出位置。实践表明如果只有制度层面的法律,而没有精神理念层面上的法律,是难以形成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健全完善了各个方面的法律,但与法律数量上的急剧增加不相匹配的是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却没有随之增加,法治理念的缺失成为了当前和今后制约我国社会法治进展与水平的关键性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教育普法工作的重点与内容也要随之改变,要把公民意识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核心,把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目标。

  第二,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新要求。与之相应,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战略地位和历史作用需要进一步凸显,青少年法制教育要纳入素质教育的范畴,要放在学校教育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制教育要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功能之一。

  第三,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公务员而言,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首要的是要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前,教育体制改革已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面对教育领域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利益格局,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推进和保障改革、处理好各种纠纷的能力。因此,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从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履行好职责义务的角度,切实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纠纷、推进改革。

  第四,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对各级各类学校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是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要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治校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教师要从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实现校园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学习和掌握法律理念与知识,提高依法办学和管理学校、依法实施教育活动能力的重要意义。

  三、贯彻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明确教育普法工作的方向与着力点

  做好今后的教育普法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紧紧抓住和围绕青少年法制教育这一中心环节,在认识与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目的和地位的认识,切实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大力度、下大力气抓好学校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与培训、教材建设等工作,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进入课堂主渠道,使法律知识成为学生知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是要科学规划、安排普法内容,注重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教育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与系统性,突出公民权利与义务的教育,突出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在法律中的体现和相应的法律保障机制的教育。同时,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群体的特点,科学安排普法的内容与程序,特别要摒弃以禁止性规则和违法犯罪内容为主体对青少年开展的法制教育,更加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制约等现代法治理念教育;要科学界定和划分每个阶段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目标,编好用好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材、读物。

  三是要进一步丰富普法方式,突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形式。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建立远程学习、终身学习的普法形式;要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把法律知识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相结合,大力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讨论式、参与式的法制教育形式与方法。

  四是要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发挥学校教学的主导作用,构建完善的教育普法网络。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等有关部门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与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开展法制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

  五是要注重普法效果,建立量化的和可测量的专业化普法评价体制。要不断加强对法制教育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规律与特点的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普法效果评估机制,形成长效评估考核体系,实现对普法工作的科学指导、定期检查,明确工作标准与要求,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普法工作切实成为评价教育部门、学校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六是要切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形成以法治环境影响人、教育人的法治氛围。学校是青少年了解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社会规则的重要场所。学生法治实践的第一课往往是在学校中完成的。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具备法治化的管理制度和育人环境,会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对依法制校工作的认识,抓好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水平,促进学校内部法治环境的形成。让每一所学校都能成为依法办学、尊重权利、体现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理念的社会组织,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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