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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林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0-3-3 18:48
标题: 上林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被抓
上林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被抓


作者:记者潘国武 通讯员梁月盈 来源: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潘国武 通讯员梁月盈)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上林县镇圩乡的韦某在家里自制两把枪后用于打猎,直到被警察找上门来抓现行时,仍然认为其行为没有违法。
   2009年12月3日13时许,上林县镇圩乡派出所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镇马街市场附近聚众赌博。民警前往查处时,意外发现韦某的房间里有黑火药,随后在房里查出两支砂枪、切割机等设备和两条砂枪枪管的半成品。经讯问,韦某供认其自2009年2月14日以来,在家里用设备自制两支砂枪的事实。
   原来,韦某自2006年下岗在家之后,在自家里开了一家汽修店。早晚都是和修理店的工具打交道,倍感无聊,他萌生了利用现有的设备研制枪支的念头。在制好第一把长枪之后,韦某就持长枪上山去打猎。2009年10月,韦某又制造了另一支短砂枪。韦某认为,制造枪支是用来打猎,没有威胁到别人,也没有外借,不算违法。
    随后,相关部门经过鉴定认为,从韦某处查获的枪支,是以火药燃烧产生能量发射弹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韦某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擅自制造枪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为由,批准逮捕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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