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在加纳采金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广大的群众朋友:
您好!加纳矿业法修正案已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加纳议会批准,并于近期颁发实施。矿业法修正案的实施对我国在加纳从事非法采金的人员极为不利,主要内容包括:对于从事非法采金的外国人(含中国人),将没收挖掘机等采矿设备,处以约合60-36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处以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雇佣外国人或与外国人合作从事非法采金的加纳人,也将处以最高20.4万塞地币(约3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和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未经授权违法买卖黄金的人员,将处以最高3.6万塞地币(约6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和5年以下有期徒刑。凡涉及上述违法行为的人员,无论其是否知晓法律,无论其属故意或无意违法,都将受到惩处。
矿业法修正案表明,此次加纳政府加大整治非法采金活动的力度,在加纳采金的我县公民面临着巨大的人身财产安全风险。请各位家属立即与仍在加纳非法采金的亲属联系,告诫他们认清加纳严厉打击非法采金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非法采金被处罚后果的严重性,要放弃侥幸心理,立即停止非法采金活动,尽快回国,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大家的亲属回国后,要及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等疾病预防机构主动检查身体,如发现染病,及时治疗,确保身体健康。
祝愿广大群众朋友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上林县侨务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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