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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林社会福利院:公办转民营 改出新天地 [打印本页]

作者: 黄天火    时间: 2015-7-19 08:46
标题: 上林社会福利院:公办转民营 改出新天地
公办转民营 改出新天地
  ——上林县社会福利院改制侧记

  “老人刚来时很不愿意,说子女不孝,把他丢下不管。现在,他说我们护理得好,在这里住着很舒服。”上林县福寿老年公寓的护理员韦小英笑呵呵地说。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老人至上,服务第一,一切以老人为主。为天下儿女尽孝心,为社会家庭分忧愁。”公寓负责人蒙立廉说。
  上林县福寿老年公寓的前身是上林县社会福利院。2014年5月19日县政府与广西恒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县社会福利院整体承包给广西恒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该县社会福利院正式实施改制,转为公办民营,即福利院的所有权仍属政府民政部门,而经营权交由私人承包,此举旨在充分发挥福利院的社会效益。民政部门在提供硬件条件和保证各项救助、福利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委托经营方经营管理福利院,即托管经营。经营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范围为住院老人的养老和医疗,经营场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外租外借,保证入住老人得到优质的服务,保证社会福利院的正常运转。
  改制前,上林县社会福利院属县民政局管辖下的一家事业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款,于1994年动工建设,2000年投入运营,接收城镇五保对象及社会托养老人。随着形势的发展,福利院经营模式出现了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设备老化——因为实行政府机构管理,资金投入有限,近十年来,各项设施更新较少;管理落后——福利院工作人员30名,收养老人57名,平均1名工作人员管理2名老人,管理方法就是简单的管养,没有保健、护理、康复等相关服务;资源浪费——福利院规划房间数66间,床位数136床,但长年收养老人仅维持在50名左右,床位利用率低,员工开支大,造成资源浪费。
  “承包后,我们将福利院更名为上林县福寿老年公寓,对老年公寓进行全新改造。我们先后投入380多万元资金对福利院进行了整修。项目包括装修楼房,安装防护网,对楼道进行无障碍改造;添置电梯、空调、电扇、床铺、健身器材等一批设备,方便老人生活娱乐;种花种树,亮化、绿化庭院,美化环境等。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制定一系列管护规程,提升员工护理服务水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信任。”蒙立廉说。
  福寿老年公寓幢幢楼房崭新亮丽,宽阔的庭院点缀着花圃绿树凉亭,老人们三三两两在走廊上围坐闲谈。每一间老人住房都是窗明几净,布置有空调、电扇、桌椅、衣柜等设施。
  目前老年公寓有员工20人,收养老人123名。相比改制前,员工减少了,收养的老人却多了,原来空置率极高的房间现在住满了人,改制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了吸引更多的老人入住,公寓一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安排人员在全县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在报纸、电视发布收养广告。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一批批老人慕名而来。“我们要让每一位老人以及他们的家属认识到,把老人送到老年公寓来,不是不孝,而是更加尽孝。”蒙立廉说。
  “爱心、责任心、孝心、耐心、诚心”——这是老年公寓的服务理念。公寓收养的老人几乎都是痴呆或偏瘫患者,绝大部分不能生活自理,为了照顾好这些老人,公寓执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度。护理员韦小英说:“我们每天早上4时半起床,逐个房间逐个老人进行护理,清理大小便,为老人换衣、洗脸、刷牙、刮须、喂饭,然后带领老人到室外活动。”老人情绪低落时,护理员们想法开导他们,与他们拉家常,逗他们开心;有些老人因为精神问题,经常无故发怒骂人、摔东西,护理员耐心地在一旁守护,以防发生不测。
  护理工作的细致周到从细节可见一斑。大小便失禁的老人房间里大都有难闻的气味,但在老年公寓闻不到异味。
  一位来为老父办理入院手续的家属说,老父亲患有老年痴呆,经常一个人在外面闲逛,忘记回家,家人为此非常头疼,担心他会走失。在了解了老年公寓的设施和服务后,他很放心地把老人送到这里。
  “下一步我们还要不断完善各方面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把老年公寓建设成一所具有医疗保健和托养结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蒙立廉说。
  “公办转民营改制,充分盘活了社会福利院,提高了福利院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出了福利院应有的社会功能。”上林县民政局局长覃世务说。
  上林县各乡镇分布有13家公办性质的敬老院,县福利院公办转民营的成功改制打响了该县养老机构改革的第一炮。目前,上林县正将县福利院的改制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推开,计划将全县各乡镇所有的敬老院全部改制为公办民营性质,并已向社会发布了招标公告。(通讯员覃志勇)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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