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须注明原网址,并标明本网站网址(http://www.qiaoxian.net)。
2、转载或引用本网站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原作者支付稿酬。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站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站内容者,本网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网站法律顾问:广西通林律师事务所 电话:0771-5222666
唯一网址: http://www.qiaoxian.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