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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新郑市盐业局公开向社会道歉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已有 668 次阅读2014-10-19 20:50 |个人分类:天火杂谈|系统分类:民生| 社会主义, 执法人员, 价值观, 黄先生, 新郑市


新郑市盐业局公开向社会道歉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日,新郑市盐业局因为该局执法人员认定“在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使用从郑州带回的食盐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食盐并处罚款200元”的行为公开向社会道歉。新郑市盐业局书记李林祥还亲自到黄先生在龙湖镇开的餐馆,代表新郑市盐业局向黄先生道了歉,退还了罚没的食盐及200元罚款,并向黄先生发放了新郑市盐业局2014年度“行风监督员”聘书,欢迎黄先生继续对新郑市盐业局工作进行监督。看到这样的新闻,从我个人的感情来说,很是振奋!

      以前看到老百姓被欺负的新闻,我总是义愤填膺,恨不得亲自上“战场”,把那几个欺负咱老百姓的臭虫捏死!我想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不只是我一个人这么想的!当我看到车轮下碾死的、房顶上烧死的……我就激愤!我就想骂人!更多的是一种揪心的痛,本是同根生啊!这样的痛太多,以至于我都有些麻木了!好在胡温习李的力挽狂澜,特别是十八大以后,新一届中央政府做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无不是把我们这个国家、民族、政府引向正确的轨道!与那些剑拔弩张、拳头与转头齐飞的事件相比,新郑市盐业局这个错误的行政行为是小巫见大巫,200块钱和不足20公斤的盐,但新郑市盐业局公开向业主道歉、向社会道歉,却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敢于道歉,敢于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这是行政者从善如流的体现,即使是很小的一件事,但古人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对小事能如此,还有什么大事能难倒我们? 新郑市盐业局还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引以为鉴,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深入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盐业专营政策统一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上。”看到这里,我真的想为他们点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敢打包票,对于这些敢于面对错误,敢于承认错误的领导,在中国不会仅仅是我一个人为他们点赞!这一道歉,把政府和老百姓的距离又拉近了许多!没有哪个为这样的道歉喝倒彩,即使是有些人说的作秀,也掩盖不了人民大众对干部官员从善如流的期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讲的“公正、法治”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因为“公正、法治”彰显,我们才能真正享受“自由和平等”,享受自由平等的我们,才会去爱国、诚信敬业、友善待人,做到这样文明,这样和谐了,何愁我们国家不富强?

      因此,我觉得新郑市盐业局公开道歉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事虽然小,甚至在网络上也不足一提,但这个事情犹如星星之火,如果每位国家干部、每个部门人员都能以如此的态度善待民众,我相信中国定能屹立于东方永不会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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